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1日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固定资产三级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固定资产三级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学校资产管理实际,进一步理顺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职能和权责关系,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我校规范、完整、系统、科学的资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院(处、室)、实验室(科室)固定资产三级管理体系

固定资产三级管理体系是我校对各类资产进行分级管理的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在学校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管理原则,明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具体包括:

(一)学校为一级资产管理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各科室行使固定资产管理职能。

(二)学院(处、室)为二级资产管理单位。由各学院院长、各处室处长(主任)兼任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全面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学院(处、室)下属实验室、科室为三级资产管理单位,由各学院院长、各处室处长(主任)指定本单位若干名老师兼任实验室(科室)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所在实验室(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兼职资产管理员的聘用与管理

(一)三级资产管理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采取自愿报名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各二级单位最终指定并上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工作由所在单位主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指导与监督。

(三)兼职资产管理员在调动工作时,须向接管人办理单位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写出书面报告,汇同移交清单一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二级学院(处、室)兼职资产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兼职资产管理员职责

兼职资产管理员是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各单位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并协调本单位与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之间的工作联系,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资产管理工作的文件和要求,在本单位主管资产负责人领导下,做好资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工作进行检查;

(三)督促本单位固定资产相关的使用、保管人员,对大型仪器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及维护保养;并确保所管资产的使用安全问题;

(四)配合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做好本单位的资产验收工作,及时办理资产入库登记、财务报销,督促、检查使用人做好条形码标签的粘贴工作,同时各单位的物资申购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逐级提出申购申请;

(五)负责本单位的闲置资产进行登记和统计;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的指导下,对闲置资产进行合理调剂,并做好相关资产调拨工作;

(六)凡需报废的资产,兼职资产管理员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报废资产的审查工作,并协助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做好报废资产的鉴定、回收工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擅自处置;

(七)单位人员变动或机构调整时,兼职资产管理员应及时组织和监管资产的清理移交工作,及时变更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存放地点,防止出现管理真空,造成学校资产流失。

四、本规定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16日

西安汽车职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